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社有企业,持续推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召开会议,谋划部署。依托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社资委会议,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审议收取社有企业社有资产收益事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提取合作发展基金事宜,立足主责主业,持续开展为农服务。出台制度,有效约束。在规范和服务社有企业方面持续发力,强化制度服务保障,制定出台《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企业印章管理制度》5项制度,有效约束管理社有企业,促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持续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推动社有资产向为农服务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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