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综合改革 加快新型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建设 |
2018-12-24 |
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为农服务宗旨,结合实际情况,把加快新型基层社建设和领办专业合作社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创建新型基层社35家,新增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4家,打造综合服务平台4家,实现了基层社在各县(市)区局的全覆盖。 一是通过四种途径创建新型基层社。把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打造成基层社;以现有林场所为主体成立基层社;对原有基层社进行恢复重建;开放办社。二是服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县级社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结等方式,领办、创办、参办、协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制作牌匾统一标识。为全市新型基层社、服务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牌匾,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传承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品牌信誉,便于基层社的宣传和管理,夯实来之不易的基层社建设成果,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好基础。 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7月4日 |
Copyright © 2024 黑龙江省伊春市供销合作社 版权所有 |
|
|
|